[摘要]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与基本思想方法,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始终。随着当今社会发展到符号化、数字化与人工智能时代,实事求是的语境、本质与方法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迫切需要从马克思主义符号学角度对实事求是进行新的诠释。从语境看,实事求是面临着时代、制度与观念方面的多重挑战;从本质看,实事求是作为一种广义认识论,需要从马克思主义符号学角度把握其主客统一的思维方式与强调主体能动性的含义;从方法看,需要从马克思主义符号学的系统辩证法出发贯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深入把握人工智能时代人的数字化本质与发展,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摘要]文化并非抽象的符号标识,其生命力源于特定的文化主体,即自觉承担和传承文化的人。中华文化主体性作为中国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产物,既是民族文化基因的传承,也是中华文明生命更新和现代转型的动力,还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精神动能的凝聚。从马克思主义人学视角看,中华文化主体性是人的主体性在文化实践中的对象化确证,具有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的辩证统一的实践特质,并肩负着文化自觉自信与世界文明主体间性互构生成的历史使命。中华文化主体性具有三重核心逻辑,在存在论层面,以“现实的人”为逻辑起点,扎根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土壤;在实践论层面,依托生产、交往与革命实践生成,“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是其具体体现;在价值论层面,须超越“资本逻辑"的宰制,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根本尺度。新时代中华文化主体性的确立与巩固,需激发人民的文化创造主体性;构建以人本逻辑为中心的文化制度;以数字技术强化中华文化在数字生态中的表达力;深化全球文明对话,在开放互鉴中塑造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中华文化主体性。
[摘要]党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属性的综合呈现,是中共建党、兴党、强党的关键因素和奥秘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清晰界定和系统建构了党性概念的外延和党性修养的内在逻辑,明确指出党性是对党忠诚的绝对性、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人民至上的立场性、实事求是的科学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性、严守规矩的纪律性、作风优良的内源性、道德品行的高尚性、担当斗争的使命性,从而形成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党性观。习近平关于党性的重要论述系统地揭示了何为党性、创造性地阐述了党性何为、整体性地谋划了怎样锤炼提高党性、科学性地回答了如何检验党性,不仅为全党加强党性修养明确了方向,也为世界马克思主义政党加强自身建设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样本。
[摘要]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的迅猛发展,带来新兴领域群体去中心化与高流动性等特征。加强新兴领域党建,重点是聚焦党的组织覆盖难、党员管理难、作用发挥难等突出问题,从激发党建工作的内生动力着手,以系统思维推动党的组织体系健全与组织形态创新。为此,需要通过强化政治引领、完善制度供给激发基层党建活力,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有效协同的工作格局;依托创新科技搭建智慧党建平台,提升组织运行效能;持续探索党组织动态嵌入新业态与新就业群体的有效机制,推动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跃升,为切实提升新兴领域党建实效提供组织基础和机制保障。
[摘要]新时代微空间的生成蔓延给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带来了复杂挑战,培育主流意识形态微观话语是现实之需。同时,进入新时代以来世情国情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为培育主流意识形态微观话语提供了历史契机。相较于传统媒体空间的宏观话语,微空间中的主流意识形态微观话语发生了重大转变,其应然样态具备三重特征:以受众需求为导向的话语产品理念,以微观叙事为核心的话语叙事方法,以高效率为特征的话语生产方式。基于话语应然样态的转变,需建强话语主体队伍,优化话语生产格局;充分运用现代数字技术,改进话语生产方式;打造优质话语产品,提升话语影响力;完善监管审查机制,优化话语培育环境。
[摘要]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解决全球共性问题、探索维护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的政治实践模式,是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提出的全新公共性范式。深度阐释这一范式需要明确两个基本问题:相较于资本主义全球治理范式,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范式创新在何处?在唯物史观框架内,如何安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公共性逻辑?作为一种全新公共性范式,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原创性贡献体现为:价值标准转向达成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文明共识,现实形态转向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政治主体从单一资本霸权转向全人类多元共治;就其生成逻辑而言,这一命题汲取人类政治文明成果,摆脱零和博弈的思维定势,从竞争到合作的公共性逻辑打破了西方意识形态裹挟;就其实践逻辑而言,賡续了“和平发展”的合理内核,走不同于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为构建国际公平正义的新秩序贡献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摘要]非公经济市场因其复杂的运营环境为市场内外的公共秩序带来极大挑战与冲击。彭州市濛阳街道拥有西南地区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国家级农产品批发市场,但是交易纠纷、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劳资关系等却成为困扰当地社会秩序的最大问题。对此,市街两级政府联合企业成立了“西部菜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在非公经济市场公共秩序治理中逐渐形成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典范。从政企跨界共轭视角出发,运用界面治理的分析范式对该案例进行研究,可以构建起基于边界共轭场域、动力与价值的三维分析框架。在政企跨界共轭场域上,权责、功能与空间三个场域的重构,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和政企关系研究提供了新的应用场景;在共轭动力上,政策压力、现实困境和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为非公经济市场公共秩序治理任务与技术互构提供了协同治理基础;在共轭价值上,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形成了政企两个界面的共轭轴,促进了非公经济市场公共利益的动态平衡、公共价值的共振效应和公共精神的韧性进化。综上可见,非公共经济市场公共秩序治理效能提升的基石在于政企界面重构,关键在于双方资源的互补与整合,终极目标在于治理韧性进化,最终为破解同类型公共治理难题提供了理论参考与实践路径。
[摘要]新时代以来,以治理重心下移驱动基层高效能治理,成为国家统筹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夯实国家治理根基的重要议题。基于“结构-关系"分析框架的研究发现:基层位于纵向层级、斜向条块、横向政社三重结构交汇的位置,基于这一位置特性的纵向治理层级间“区县—街乡”职责关系、斜向“条块”职责关系、横向政社职责关系,是制约治理重心下移驱动基层高效能治理的三重基本结构性关系。针对现实中存在的纵向“区县—街乡”职责关系同构、斜向“条块"职责关系分割、横向政社职责关系失衡的“梗阻"难题,及其形成的选择性下移、形式化下移、非对称性下移等现象,数字平台治理在优化权力运行、平衡层级职责关系,重塑治理流程、创造条块柔性边界,设定技术规范、强化清单治理效能等方面,提供了现实可行的突破路径。值得注意的是,平台化路径更多属于政府职责体系变革的技术逻辑,真正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政府职责体系变革的治理逻辑和政治逻辑的及时跟进与相互协调。
[摘要]新质生产力是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产业园区作为产业集聚、创新转化与政策落地的关键载体,其功能定位与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高度契合。产业园区可通过技术、组织、环境三维要素协同联动,形成“技术突破筑基、组织协同提效、环境保障提质"的支撑体系。在现实基础上,政策体系、功能适配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共同构成产业园区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坚实条件;在作用机制上,研发投入与人力资本双轮驱动、招商引资与对外开放整合资源、营商环境与政府支持优化生态,分别为新质生产力的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提供保障。面向实践,应从强化顶层设计、提升核心能力、深化机制改革、聚焦模式创新四方面构建优化路径,推动产业园区从要素集聚向生态赋能转型,全方位激活新质生产力内生动力,助力我国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摘要]新型工业化肩负为中国式现代化构筑坚实物质技术基础的时代重任,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新型工业化通过科技赋能、绿色发展、文化共生、治理增效、成果共享五大机理,推动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及与之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核心驱动力。新型工业化赋能乡村全面振兴仍面临多重挑战,表现为工业创新驱动面临要素错配与技术转化梗阻,绿色工业引领面临技术推广与价值转化困境,工农文化互鉴面临融合不深与转化不畅挑战,治理现代化转型面临模式适配与数字支撑不足风险,工业化成果共享面临收益分配与公共服务不均等。为此,需从五方面重点推进:一是加强技术创新的要素保障,催生农业新质生产力;二是健全技术应用的保障机制,提升乡村生态建设效能;三是丰富资源融合载体,畅通工农文化融合路径;四是构建跨产业制度保障体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五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优化工业化成果分配结构。
[摘要]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当前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法律层面明晰了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土地使用权的权能边界,制度层面顺应了内在发展需求、外部现实冲击及宅基地制度从产权单一、两权分立到三权分置的阶段变迁规律,价值层面回应了居住与生产、乡村产业振兴、土地置换的多元用地诉求。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需契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在产业用地、人居环境、基层治理等方面的需求,解决农民权益与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的现实问题,破解地方实践与城乡融合、改革目标与权利主体、市场流转与土地产权的结构性新矛盾。为此,应从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监管三个保障体系发力,稳步深化改革,为乡村全面振兴筑牢制度支撑。
[摘要]民事诉讼的程序简化选择权主要是指当事人享有的针对法院简化诉讼程序事项的一种选择权。设置“经当事人同意”的程序简化选择权,是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下的程序保障,其核心要义体现在完整而规范的民事诉讼程序比简化后的民事诉讼程序更具有程序保障的价值,而以审判效率提升为目的的诉讼程序简化,一定程度上会导致程序保障功能出现不足与弱化。程序简化选择权作为对诉讼程序正当性的补强,对于持续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在提升审判效率、优化审判资源的同时,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程序权益。
[摘要]检察机关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法律监督实现了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独立监督向一体化监督的转变。大数据技术对效率价值的追求容易造成法律监督价值属性的错位,大数据技术对检察人员决策的隐形控制可能会削弱其法律监督的主体地位,由技术触发的权力越界“冲动"还可能导致法律监督权力的无序扩张。面对此,检察机关应当从理念重塑、主体确证与权力规制三个维度规范大数据法律监督的运行,即应当在强调数字思维的基础上,将公平正义作为价值取向,通过合作共治的方式实现数字正义理念;应当通过推动业务规则的模型化、利用团队式工作模式,强化对法律监督结果的核查,加强检察人员的主体地位;应当通过权力法定原则明确法律监督权行使的范围,通过比例原则约束数据权力行使的方式,通过技术正当程序原则为大数据技术的利用提供正当性基础。
[摘要]《民法典》第170条职务代理作为民商合一体例下的商事代理制度,其规范构造须回应交易效率与交易安全两大理念。以此价值指引为基础,解析职务代理的构成要件,具体而言:主体要件中被代理人范围限于营利性法人和营利性非法人组织;身份要件以职务代理人与组织体的隶属性关系为内核;权限要件以职务身份与经营范围确定基础权限,在法定权限框架下围绕职务身份、弱公示要素、交易习惯建构复合型权限确定标准,同时将职务表见代理视为代理权限瑕疵的法律效果补正路径;名义要件以显名为原则,不显名为例外,在此之上实现优化风险配置、提升交易效率、保护交易信赖的价值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