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经自治区高级法院和中共彭阳县工委批准,彭阳县人民法院在草庙乡设立草庙人民法庭。
翌年7月,草庙法庭选址设在草庙街北西端,新建砖木结构架子房6间,法庭揭牌成立。8月,彭阳法院启用彭阳县草庙人(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