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中华法系萌生发展于中华大地, 为千百年来国家治理与社会运行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作为一个法学概念,“中华法系”发端于19 世纪末传入中国的“法族”概念,其内涵在中华民族艰辛探索法治道路过程中经历了长期建构与重构。法系与法律系统、法律体系,法律、道德及其相互关系,发展方向、未来命运及其决定因素是“中华法系”概念演进过程中形成的基本论题,最终表达的是中国法治的过去和未来如何在法治实践中获得存在
内容摘要:“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法治轨道论”的话语建构,它旨在传达的并不仅是其字面含义,即中国法治(法制)本身的现代化,而是“通过法治实现中国整体的现代化”。同时“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话语蕴含着中国法治(法制)本身的现代化。“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之“中国”强调,中国法治建设必须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实质就是建构基于中国传统和基本国情的现代法治。“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之“
编者按:本期的“数据法治三人谈”围绕数据产权问题展开讨论。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数据产权是数据法治的“牛鼻子”。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推动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和有序流通,……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产权制度体系。”由于数据要素在生产、流通等各环节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如何科学构建数据产权
内容摘要:技术赋能元宇宙的生成与发展,构筑人机交互、数字孪生与虚拟架构的工作场景,劳动媒介经由互联网、物联网到身联网的变迁,生产方式向数字化、虚拟化与科技化转变,劳动从现实世界转向虚拟的数字世界。元宇宙虚拟空间通过理论逻辑、技术逻辑、实践逻辑的路径对劳动范式进行了新的变革,在劳动数字化、虚拟化的过程中,带来正的有用性的同时裹挟着不同层面的法律风险,冲击着传统劳动范式,特别是改变传统工作模式下劳动者
内容摘要: 无人海洋系统国际规制的难点体现在无人海洋系统自身法律地位界定、主权豁免、航行(或飞越)权等多个领域,而国际海事组织(IMO)无人船国际造法则代表着该领域的规则变革。无人海洋系统国际法规制困境,不仅因为无人海洋系统触及海洋治理的多个治理维度,而且因为其规制具有治理主体多元化、规则碎片化和国际话语权不均等特征。我国未来应从加强无人海洋系统完善海洋治理能力、推进国际和国内法治建设三个层面予以
内容摘要:算法解释在算法治理中举足轻重。算法解释承载着权益保障、社会交往和风险治理三重意义,其在技术层面上的障碍正在逐渐被突破,可以通过多种技术机制实现。在算法治理活动中,应根据常规场景、关键场景和争议场景分别限定选择解释的路径选择和技术方案,通过冻结机制、抽样机制和镜像机制固定算法解释,并使之接受外部的验证与审查,确保算法解释真实、有效。算法解释的系列机制应被进一步构建为体系化的算法解释制度,在
内容摘要:个人信息处理的技术性、隐蔽性,使自上而下的“命令式”监管范式失效。数字时代,个人信息治理的重点是防止个人信息处理者滥用数据权力威胁国家安全、盘剥和操控个体。为有效控制数据权力这一风险源, 国家应当督促个人信息处理者建立健全涵盖制度保障、组织程序保障的个人信息内生安全机制。通过监管激活个人信息处理者内部的自我规制机制,增强其内部的组织控制和行为规范化程度,消减个人信息处理的负外部性,实现个
内容摘要:自动驾驶汽车犯罪的归责与归因,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助力驾驶自动化技术开发与运用的重要保障。对自动驾驶汽车犯罪进行刑事归责的理论依据,主要有风险分配理论、共享理论和道德理性论。自动驾驶汽车犯罪的刑事责任可分为工具责任、辅助驾驶责任和代理责任,其归责模式主要包括严格责任模式和过失责任模式。自动驾驶汽车犯罪的特殊主体包括制造商、用户、车主、智能网络及大数据信息提供者以及辅助驾驶人等,不同责任主体的
内容摘要:地方性法规的空间效力是指地方性法规在什么空间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地方性法规的空间效力可以分为“整体效力”“局部效力”“特定效力”和“区外效力”四种形式,其中“区外效力”是地方性法规的空间效力最鲜明的效力特征。我国现行宪法、立法法和有关法律并没有确立地方性法规的一般性空间效力,只是对“局部效力”和“特定效力”在制度上加以明确,对于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之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没有作出禁止性
内容摘要:受领人将不法原因给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是否成立侵占罪,涉及法益保护、法秩序的统一性等诸多问题。肯定说不符合法益保护原则与法秩序统一性的原理,各种两分说所采取的区分标准不明确或者不合理,其结论也有悖于刑法的谦抑性。民法上的合法行为,不可能成为刑法上的违法行为,就此而言,刑法判断不应当具有独立性。民法上的违法行为,并不当然具有刑法上的违法性,在此方面,应当强调刑法判断的独立性。即使某种行为的合
内容摘要:实践中存在宅基地征收向村集体强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逃逸的现象,并呈现为两种路径:一是向村集体基于乡村公益的宅基地收回逃逸,二是向基于村民自治的宅基地收回“逃逸”。此类“逃逸”行为规避了征收法的适用,侵害了农民权益。法律对宅基地使用权强制收回事由、程序、补偿和救济措施规定存在缺漏,人民法院对村民自治决议司法审查较为困难,形成了宅基地征收和宅基地收回之间的制度落差。应当从收回事由、程序、补偿等
内容摘要: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就目前而言,如何科学有效地开展评估工作仍处于研究探索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推动下,部分省市以立法后评估理论和制度为参考,进行了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的实践活动,开展了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制度的实践探索,涉及评估主体、评估标准、评估成果应用等方面的具体要素,相关评估实践取得了有益成果。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鲜明主题,党内
内容摘要:随着少年法的发展,其法律规范的数量不断增加,其法律规范的体系逐渐成型,少年法律关系理论亟待发掘和建构,以适应少年法治的系统集约化转型的发展需要。少年法的特殊性决定了少年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少年法律关系是少年法的规范基因。少年法律关系包括少年福利法律关系、少年保护法律关系和少年越轨法律关系等基本内容。少年法律关系具有主体结构的三元性、主体地位的非平等性、关系结构的层次性、权利义务的非对等性和
内容摘要:案例指导制度的功能定位在于统一法律适用。法教义学的理论供给缺位、司法解释的抽象性、新兴的疑难案件和传统的边缘案件都可能给法律的统一适用造成阻碍,而案例指导制度对这些阻碍因素均有化解作用。指导性案例的生命力在于其所建议的处理方案的优越性,不应赋予其强制效力。为实现该制度的应然的功能定位,指导性案例必须具备翔实的说理。此外,还应当以“统一法律适用”为准绳,优化当前指导性案例的选编制度以及相关
内容摘要:通用人工智能可自发或受用户操控被动生成有害信息,它的提供者作为新型的网络内容提供者,负有数字内容“守门人”职责,同时负有网络空间的安全保护义务,应承担内容审查的注意义务,从而预防有害信息的侵权风险。“以数据为中心”的内容生产方式和算法黑箱效应降低了通用人工智能提供者对内容的管控力, 导致对生成内容的普遍审查难以被实现。应针对有害信息,结合内容生产场景、提供者风险预见能力差异化构建内容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