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培训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其蕴含的政治逻辑体现了培根铸魂与固本培元的辩证统一,旨在通过全面系统的教育培训夯实党长期执政根基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筑牢党的自我革命的政治防线以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锚定民族复兴伟业的历史使命以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队伍。然而,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还面临着培训内容供给的精准性与对象覆盖性不足、培训形式僵化与资源分配失衡、党员教育培训评估体系不完善以及党员教育培训信息化能力不足等现实难题。为此,需要在创新教育培训供给模式、优化资源配置、健全评估体系以及提升信息化能力等方面共同发力,进而不断完善党员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党员教育培训成效。
摘 要:习近平关于党性教育的重要论述回答了新时代“加强什么样的党性教育”“为什么加强党性教育”“怎样加强党性教育”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这一重要论述生成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党性理论、中国共产党党性教育的实践探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修身教化等宝贵思想资源以及习近平地方工作时期的丰富政治阅历。习近平关于党性教育重要论述分析了新时代党性教育的现实动因、擘画了新时代党性教育的目标任务、明确了新时代党性教育主要内容、拓展了新时代党性教育的实践场域、提出了新时代党性教育的方法路径。习近平关于党性教育重要论述的时代价值在于推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国化时代化,是“第二个结合”的重要理论成果,为新时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理论指导,有助于讲好“中国共产党之治”的故事。
摘 要:对党忠诚是无产阶级政党对其成员提出的一项根本政治要求,更是共产党人应当具备的首要政治品质。自诞生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高度重视党员干部对党忠诚政治品质建设。百余年来,党员干部锻造对党忠诚政治品质的内涵规定,因不同历史时期的时代特征和党建任务而各有侧重点,但总体而言呈现出一个逐步走向丰富完善的实践探索过程。从内在逻辑看,新时代党员干部锻造对党忠诚政治品质是加强共产党人党性修养的内在要求,是破解党的建设面临难题的关键举措,是应对诸多重大风险挑战的客观需要,是总结历史经验与教训的智慧启迪。从现实进路看,党员干部锻造对党忠诚政治品质要砥砺理想信念,要对标检验标准,要敢于担当有为,要严守党规党纪,要永葆清廉本色,努力践行入党誓词中的庄严承诺。
摘 要:数智时代为廉洁教育开辟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数智技术在廉洁教育中的赋能机理主要从技术驱动、需求驱动、制度驱动三个层面展开,三者紧密联系、协同驱动,构成“技术—需求—制度”的三维驱动框架。然而,数智技术赋能廉洁教育也面临诸多挑战,包括技术融合应用难以深入推进、缺乏良好的廉洁教育环境与安全保障以及数智技术赋能廉洁教育的供需错配等。为更好地实现数智技术赋能廉洁教育,必须加强技术融合与应用创新、优化教育环境与保障数据安全、完善数智技术供给与廉洁教育需求的精准对接,才能有力推动数智时代廉洁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摘 要:延安整风通过系统开展思想教育、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调查研究,有效解决了党内存在的突出思想分歧,推动实现了全党的理论认同、组织巩固与作风革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与延安整风在坚持问题意识、强化作风纪律及涵养政治生态上存在深度契合,体现出由“被动整治”向“主动防治”的治理逻辑转变,以及由思想改造转向制度建构与文化涵养并重的路径深化。基于历史经验的观照,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常态化问题意识,完善权力监督与制度约束机制,培育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并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在实践中持续检验和提升治党效能。
摘 要: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基层微腐败行为易发多发,严重侵蚀党群干群关系。数字技术赋能基层微腐败治理的内在逻辑主要体现为:微数据整合,筑牢基层微腐败精准治理的数字基石;多力量聚合,织密基层微腐败治理的协同监督网络;微场景融合,打通基层微腐败监督“最后一公里”。但在数字技术赋能基层微腐败治理过程中仍面临着数据孤岛、数字形式主义、隐私安全风险升高、部分基层干部数字素养不足等多重挑战。因此,要构建“制度—技术—主体”三维治理框架:制度层面完善数字化治理的规则供给,技术层面优化适配基层场景的工具配置,主体层面构建多元参与的共治格局。多维要素的结合能够为基层政府利用数字技术提升微腐败治理效能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推动基层微腐败治理向更加高效、精准、智能的方向发展。
摘 要:如何运用数字技术进一步强化小微权力监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课题。当前各地应用数字技术赋能小微权力监督的实践图景,主要体现于动因、过程、效能三个维度。基于“组织—技术—制度”分析框架,可从组织主导技术输入和制度安排、技术适配组织需要和制度执行、制度推动组织形塑和技术更新等方面阐释数字技术赋能的作用机理。针对组织、技术、制度层面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梗阻与潜在风险,应从提升组织数字化能力、推动技术更新与调适、加快制度健全与衔接等路径进行优化提升,以期更好地将技术优势和纪检监察体制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摘 要:对已查办案件中的典型案例进行网络通报,已成为新时代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和纪律教育的重要方式。基于政治传播与意义建构的双重理论视角,对新时代纪委监委典型案例通报的文本特征进行共现网络分析,发现典型案例通报普遍采用“引导语—案例叙述—通报评论”的三段论式结构,通过认知启动机制、事实锚定机制和意义升华机制递进,实现对受众理解框架与价值认同的有效塑造。在文本层面,典型案例通报通过事实陈述的标准化与仪式化、意义传递的权威化与政治化以及对象覆盖的精准化与职能化,实现对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要求和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体要求的制度化、符号化传递。进一步提升新时代纪委监委典型案例通报效能,应健全分级分类通报体系,提高教育对象与意义要素的精准性;推动意义建构场景嵌入,增强政治传播与意义学习“临场感”;强化社会公众价值引领,推动多元主体共建廉洁社会。
摘 要:《监察法》第36条确立了监察取证与刑事审判证据标准相一致及非法证据依法排除的要求,使监察调查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性审查成为《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中的一个现实议题。以148份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系统考察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状况,研究表明:监察证据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非法证据排除在程序启动、调查人员出庭作证、同步录音录像调取、规范衔接及证据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均面临现实困境,影响了证据规则的规范运行。其成因既与制度规范衔接不畅有关,也与程序运行机制和司法实践惯性密切相关。应从完善制度规范衔接、健全程序机制和强化制度保障等方面发力,明晰监察案件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标准与规则边界,以期为推进监察法治建设提供实践参考和理论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