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作为我国著名的金融法学家和金融法教育家,刘定华教授在金融法各领域进行了系统的钻研和探索,取得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形成了丰富的金融法治思想。他在学界首次对金融关系作出“四分”,即金融宏观调控关系、金融监督管理关系、金融业务经营关系、金融机构内部关系,并相应地概括了我国金融法调整的四种法律关系。他较早提出了金融监管模式应与金融经营模式相适应的基本原理,并为我国混业经营趋势下的金
[摘 要]我国刑事赔偿制度采取违法归责原则、无罪羁押赔偿原则,导致了合法刑事拘留不予赔偿、轻罪重判超期羁押不予赔偿、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未羁押措施不予赔偿等救济漏洞的出现,从而使得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受害人无法得到救济。根据危险责任理论,国家进行刑事追诉活动导致刑事冤案发生,无论是否违法,均应对受害人进行救济。与特别牺牲理论相比,危险责任理论的适用虽然会模糊刑事赔偿和刑事补偿的界限,导致合法行为造成
[摘 要]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会计师过失审计时承担侵权责任的法理基础应从“看门人”功能失效转向对投资者合理信赖落空的责任。会计师的重大过失判断以审计准则为主要依据,其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并非基于共同侵权责任、帮助人责任或者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责任,而是“所有人均对损害承担全部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是符合完全赔偿原则与禁止不当得利原则的必然选择”这一法理的运用。会计师的一般过失判断标准应严于审计准则
[摘 要]近年来,将调解适用于行政纠纷解决的立法和实践趋势逐渐增强。与西方因解决“诉讼爆炸”而兴起的ADR运动不同,我国调解制度是一种承载多元社会治理目标的灵活治理工具,呈现从民间到官方,从民事纠纷解决领域到行政纠纷解决领域渐次扩张的演变脉络。有别于大陆法系传统的“公法—私法”二分思维范式和新公共管理浪潮下“合作国家”的理念,行政纠纷调解的兴起折射出我国“国家—社会”二元合一的独特社会治理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