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纵览世界范围内的司法制度,鲜见近似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实践的有益探索,也不曾形成可比拟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效应的长效经验。为以高质量检察公益诉讼助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需要以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法治化、规范化。检察公益诉讼法应以致力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为立法行动目标,将确认公益保护的“中国方案”和新型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中国探索”、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国经验”、
编者按: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港湾。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搭建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保护体系中,家庭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责任主体,监护人应当履行法定监护职责。在监护缺失、监护侵害等情形下,检察机关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监督机关,应依法能动履职,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并对履行监护监督职能的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此,本刊聚焦高质效检察履职促进
摘 要:追究监护人监护侵害或缺失法律责任时,撤销监护权的法定事由已经具备,但在检察机关监督实务中,监护权并不必然被撤销,存在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评估后不撤销监护权、设置考察期限暂缓撤销监护权、帮助依法转移监护权等多种情形。监护侵害行为尚未达到构罪标准,但与“撤销监护人资格”三种情形的严重程度相当,或监护人客观上无法实施有效监护时,检察机关亦可以监督撤销监护权。优化监护干预案件办理,应从立法完善上赋
摘 要:新出台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给检察机关开展强制性家庭教育指导提供了基本遵循。为使家庭教育指导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应当结合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的手段、场所,以“社会化处遇-半机构化处遇-机构化及监禁刑处遇”为划分依据,分类构建家庭教育指导体系,拟定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指导方案,实现家庭教育指导与涉罪未成年人的矫治帮教一体落实。检察机关应当切实发挥
摘 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背景下,对轻罪案件行为人作“不捕、不诉”处理的案件逐渐增多。对构罪行为人不捕后,通常采用电子监管方式以保障诉讼的进行。不诉后,通过公益服务考察、行刑反向衔接等方式实现教育和惩戒,强化对轻罪的体系化治理。对于实践中存在的电子监管定位模糊问题,应明确电子监管定位及数据获取权限;对于公益服务考察机制缺乏规范、行刑反向衔接制度供给不足等问题,应框定公益服务适用范围,通过理顺“补罚”
摘 要:基层检察机关开展上门听证减少了群众奔波,以看得见的方式赢得群众对案件处理的认可度,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既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司法实践中,因规范化运行机制不明确、配套保障措施不足、听证员范围及选取方式不完善、部分基层检察人员开展上门听证积极性不高等原因,基层检察机关上门听证工作效果未能得到充分展现。应明确上门听证范围、完善上门听证地点及程序,提升信息化水平、完善
摘 要: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的一种办案方式。当前巡回检察办案存在审查工作不规范、现场检察不深入、调查核实运用不充分、检察侦查对增强巡回检察刚性效能发挥不够以及大数据赋能作用没有充分显现等问题,应当构建“审查-现场检察-调查核实-立案侦查”巡回检察办案模式,强化数据赋能,进一步提升巡回检察质效。 关键词:巡回检察 刑事执行 调查核实 数字检察 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
摘 要:为更好对棋牌类游戏网站和“银商”涉赌行为进行刑事规制,应从其种类划分入手,讨论其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问题。对于以棋牌类游戏为赌博方式的非法赌博网站,其经营行为可直接认定为开设赌场,对于合法成立的棋牌类游戏网站,若其可直接逆向兑换虚拟货币或者与“银商”勾结变相兑换虚拟货币,则其行为也可认定为开设赌场。对于与棋牌类游戏网站有意思联络的“银商”,可认定为开设赌场的帮助犯,与网站无意思联络自行
摘 要:在“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主基调下,行贿犯罪查处工作得到更高程度重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也不同程度存在行贿犯罪查处问题,特别是非法获利追缴方面,暴露出整体追缴率偏低、不同主体追缴情况不平衡、衔接配合不畅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行贿犯罪非法获利查处工作效果,应在实体层面从解释学角度完善行贿犯罪非法获利的认定标准,从程序层面完善非法获利查处机制,提升衔接配合水平,强化内外监督
摘 要: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司法鉴定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存在鉴定机构遭受质疑、超范围鉴定、鉴定方法不科学等问题。为提高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办案质效,检察机关应从委托鉴定的主体是否适格、受委托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适格、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合理、鉴定方法是否科学等方面,加强对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的审查,确保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的合法性、有效性,精准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刑事犯罪,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关
摘 要:涉案企业合规行刑双向衔接目前存在启动阶段衔接不畅、实施阶段标准不明、验收阶段互认障碍和处罚阶段激励不足等问题。探究问题的成因需从法律、实施、监管三个层面进行全面分析,进而提出完善涉案企业合规行刑双向衔接的方案。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企业合规激励的协调整改模式,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的标准体系构建,优化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融入合规监管事前协议实现处罚上配合与互认。 关键词:涉案企业
摘 要: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要“立得准、查得实、诉得出、判得了”,实现法律监督、公平正义、司法权威的有机统一。在认定这类犯罪中,传统因果关系理论存在适用困境。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属于“结果犯”,且危害结果往往并非渎职行为直接导致。在渎职行为仅仅为介入因素提供机会或者条件造成损害结果时,危害结果是否溯因到渎职行为上,成为是否构成渎职罪的关键因素。司法实践中应当坚持客观归责理论,从价值评价的层
摘 要:近年来,由检察机关主导的民事支持起诉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不断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诉讼制度,是中国化社会干预的制度体现。由检察机关行使民事支持起诉职权,具有明确的法理依据。目前,民事支持起诉制度还存在现行法律规范粗疏、检察官定位把握不准、做法地域差异较大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应从优化受案范围、严格限制启动程序、进一步明确工作细则等方面进行完善,以更好发挥制度效用,维护弱
摘 要:民事支持起诉在经历近几年的探索、尝试之后,逐渐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工作模式,案件量呈现较快增长趋势,但依然存在知晓度不高、线索来源渠道不畅、案件类型较为单一、职能定位不够清晰等问题。为做实做优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检察机关还需要在加强宣传引导、丰富案件类型、强化内外联动、推动多元共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尤其是加强与相关特殊群体权益保障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打开支持起诉工作局面将大有裨益。 关键词:民
摘 要:行刑反向衔接是行政检察承担的一项新的职能,实践中对其范围存在难以把握的情形,需要从行刑反向衔接的本质出发予以精准界定。行刑反向衔接是一个多元共治的体系,检察机关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在刑事司法机关之间划分行刑反向衔接职能的标准是由作出实体终局决定的机关承担行刑反向衔接职能。检察机关开展行刑反向衔接是将案件移送行政机关并表达法律观点,并无对行政机关的责难。对于不起诉案件中的关联违法行为,不应纳入
摘 要:行政检察作为法律监督体系中的一支力量,应当发挥“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优势,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独特的司法价值。然而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及有关主体等概念不清,导致行政检察在履职维度方面出现混乱。应在厘清前述概念基础上,准确界定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清理市场环境、监督政府行为、监督司法环境四方面履职维度。行政检察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出现履职偏差,就要准确把握执法司法监督者、防范风险参与者、“枫
摘 要: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是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重要前提。H省相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例反映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职责性质及主体认定不够精准、对行政机关的履职期限考虑不足、对行政机关是否“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判断标准尚不统一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有必要精准确定职责主体,弹性确定行政机关的履职期限,并且制定科学可行的判断标准,以期为行政公益诉讼的持续完善提供实践助力。 关键词:环境行政公
摘 要: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将检察署改为检察院,正式确立了共和国“一府两院”的国家机构体制。通过“署”“部”“司”“厅”“局”“处”“科”在官制文化中的解读,比较“院”在中国官制文化中的定位,可认识到“人民检察署”改“人民检察院”体现了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平行设置的司法体制渊源及历史逻辑。 关键词: 人民检察署 人民检察院 名称演化 文化解读 “一个国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