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数字技术深度嵌入社会生产生活各领域,生成式人工智能快速迭代发展,隐含于数据训练与算法设计中的西方意识形态偏见逐渐突破传统传播边界。这类技术工具成为意识形态渗透的新型隐蔽载体,对我国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与中华民族凝聚力构成全新的现实挑战。西方人工智能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解构风险渗透于技术运行各环节,主要表现在三个层面:其一为技术架构层面的意识形态嵌入,训练数据偏差、算法价值预设与治理规则双重标准相互叠加,从技术底层固化认知偏向;其二为内容生成层面的叙事解构,错误历史叙事与文化符号内涵扭曲同步输出,直接动摇共同体的历史认同根基与文化共识基础;其三为传播渠道层面的隐蔽性扩散,依托个性化推送、UGC伪装与跨平台联动机制,逐步消解个体到社会层面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技术自主创新、文化价值重塑、叙事方式优化与制度规范建构的协同发力,能够构建起多层次意识形态安全屏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支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主动回应技术变革挑战,以技术自主为基础、以文化认同为核心、以制度规范为保障,实现技术发展与共同体建设双向赋能。
[摘要]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制度不仅是司法技术的完善,更是联结海外侨胞的情感纽带,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法治实践路径。涉侨纠纷具有特殊性,体现在跨境性与法域冲突、亲情与法律关系交织、文化共通性与调解偏好、身份象征性与认同效应等方面。当前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制度的运行面临顶层制度缺位、多元主体协同效能不足、案件办理存在实践壁垒、信息化建设滞后等困境。国际比较表明,中国涉侨调解的最大特色是根植于中华“和合”文化,以关系修复与共同体纽带强化为深层目标,区别于西方的权利博弈逻辑。为此,基于协同治理理论与社会认同理论,构建“利益共同体—治理共同体—文化共同体”三层递进分析框架。以涉侨权益专门立法制度和涉侨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制度夯实利益共同体的制度基础,以常态化协同联动制度和调解员分层管理制度搭建治理共同体的运行载体,以全流程“共同在场”制度和中华文化常态化传播制度促进文化共同体的认同生成,从而实现从权益保护到身份认同的功能跃升。
[摘要]中华文化符号是承载文明内核、凝聚民族认同的具象载体,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精神纽带。在数千年文明演进进程中,各类文化符号伴随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逐步积淀成型,承载跨民族共有的历史记忆并维系情感联结,凭借共享的意义内涵打破地域与文化隔阂,搭建起中华民族集体认同的认知框架。符号体系的持续整合与共同体叙事的动态更新,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巩固深化,其作用过程遵循符号认同到共同体凝聚的内在线索,涵盖历史积淀、情感共鸣、价值认同三重生成逻辑,获得符号学与社会认同理论的学理支撑,形成完整的理论阐释脉络。进入新时代,文化符号的凝聚效能可通过系统性挖掘阐释、创新性表达传播、推动各民族文化互鉴融通三条路径释放,坚持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尊重和包容文化差异性,推动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有机统一。深入发掘并活化运用中华文化符号的认同凝聚价值,能够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供持久文化动力,对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夯实共同体思想根基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导价值。
[摘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是建构稳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文化遗产是赋能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建构的重要载体。基于文化遗产赋能核心维度,可划分关系性、制度性、观念性三类文化遗产分类体系,三者重叠共生、各有侧重。三类文化遗产分别对应关系整合、认知整合、规范整合的核心逻辑机理,且依托差异化的底层作用机制实现赋能:关系性文化遗产以互动转化机制凝聚民族关系,制度性文化遗产以意义建构机制夯实国家认知,观念性文化遗产以价值内化机制统一精神规范。优化赋能的实践策略主要是:第一,统筹文化遗产赋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宏观战略原则;第二,加强文化遗产赋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中观机制设计,第三,落实文化遗产赋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微观个体效应。
[摘要]中国古都研究自近代学科化建构以来,长期以王朝叙事为核心范式,聚焦都城与王朝政治权力、礼制体系、疆域统治的关联,形成以中原大一统王朝都城为核心、以宫城制度与帝权空间为研究重心的学术脉络。这一范式虽奠定了古都学的学科基础,却存在民族视角单一、空间认知封闭、历史维度断裂等局限。随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的深入与历史地理学、考古学、民族学的跨学科融合,古都研究逐步实现范式转向,将古都视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空间载体,突破单一王朝叙事框架,挖掘古都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核心作用,阐释其作为多元一体格局物质表征、共有精神家园空间根基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本文系统梳理古都研究王朝叙事的形成脉络与理论困境,剖析范式转向的学理动因、核心内涵与研究维度,结合典型古都案例展开宏观梳理与微观实证,规范学术引文与文献考据,探讨新范式下古都研究的未来发展路径,以期推动古都学研究的理论深化与视野拓展。
[摘要] 当今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数智技术正深刻嵌入民族地区社会发展进程,对赋能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也发挥着积极促进作用。开展相关系统性理论阐释与实践经验总结研究,既有助于深化对数智赋能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逻辑的理解,亦可为同类民族地区借助数智技术推进共同体建设提供理论参照与实践路径参考。以凉山州作为实证研究案例,基于“SCOT理论”为核心分析框架,构建“理论视角—区域实证—问题探究—优化路径”研究进路可以发现:数智技术在凉山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践中已形成广泛应用场景,但其赋能效能仍面临相关社会群体网络失衡、跨部门协同不足、区域发展不均衡等深度制约而面临严峻挑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数字鸿沟,延展数字发展红利;重构社会群体网络,促进多元主体协同共享;完善制度保障,化解数字化防控风险等,有助于利用数智技术为凉山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有力支撑,充分发挥出赋能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时代价值。
[摘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根植于各民族长期交往交流交融实践当中,岷江上游的“瓦寺土司”存续近五百年,藏羌彝走廊垂直山地与多民族杂居格局,成为剖析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典型样本。依托方志、明清实录、土司档案碑刻等史料,结合民族互嵌共生与列斐伏尔三元空间理论,搭建历史规律与空间适配双维分析框架,从空间实践、空间表征与表征空间拆解区域分层社会空间体系,从明至清初基础嵌合、清中至清末深度互嵌、民国时期的局部整合和新中国成立后的全域共生四个阶段梳理交融脉络,厘清制度—资源—意义构成的历史逻辑与节点—通道—场域构成的空间适配路径,阐释历史塑造空间—空间反哺历史的双向耦合机制。研究发现,区域垂直山地本底构成早期治理天然约束;历代治理制度催生空间重组,原生山地割据格局被打破;空间重组作为中介载体,支撑全面关系重塑;最终关系重塑倒逼制度变迁,形成了制度变迁—空间重组—关系重塑的动态闭环,由此揭示历史演进与空间动态适配是各族互嵌共生的核心动力,为新时代依托地域禀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本土历史参照。
[摘要]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从法理高度深刻揭示和科学把握该法的内在价值体系,对于准确理解立法精神、全面提升法律实效具有重大的前导性意义。概言之,该法的价值体系可归结为以“团结”和“进步”为两大价值指向、以“促进”为价值实现模式的一体两翼总体格局。在价值形态上,该法以“团结”与“进步”为内核,蕴含着秩序统一、总体安全、社会公平、共同发展的基本价值;在价值整合上,基于“共同性”与“差异性”辩证统一的法理,聚焦于统筹协调平等与自由、传统与现代、多元与一体等价值理念之间的复杂张力;在价值实现上,以“促进”机制为动力,增进文化认同、推动包容互嵌、铸牢共同意识、激励共建共创,依托深厚的文化土壤、坚实的制度基础、广泛的实践参与,依法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理念转化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现实行动。
[摘要]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以法律保障民族团结进步是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民族工作领域的具象化落地,是依托法治路径实现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同时凝结着中国共产党长期开展民族工作的实践经验与治理智慧。依托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手段稳固民族团结进步大局,是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由之路,也是落实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统筹推进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根本遵循,集中体现出法治在培育中华民族认同、守护民族团结大局、规范调适多元民族关系层面的核心价值定位。《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升为刚性法律规范,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划定法治框架。落实法律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工作,须以强化法治意识为导向,践行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以法治原则为遵循,系统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完善法治机制为基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贯彻执行。
[摘要]通过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规范分析,可将国家主体的角色归纳为原则确立与制度供给者、文化引领与认同塑造者、资源保障与服务提供者、秩序维护与权益保障者四类。国家之所以在本法中占据重要地位,是因为该法具有“新时代民族政策的法律化”及“以行政执法为导向”的本质特征,这决定了国家在采取措施推动法律实施的同时还需不断调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张力。“国家理由”与“国家理性”分别从赋予国家权力与约束国家权力的角度,阐明了国家为什么存在,以及如何确保国家权力规范行使的问题。具体至《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其国家理由体现在,为了应对不断来袭的外部挑战与内部社会格局的深层次变化,需要国家以制度性力量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国家理性强调相对理性下的手段适当;在具体的制度呈现上,应将比例原则嵌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晰国家权力的边界、保障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程序正义,以及畅通监督与救济渠道。
[摘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制定出台,标志着我国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进入新阶段。在制度定位上,本法既是基本法律,也是宪法性法律和“中华民族法”,承担着将党的政治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将地方立法经验上升为国家法律的重要使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显著特征表现为:本法是政治属性鲜明的促进型法律,具有较强的“行政执法导向”,规范内容重点突出而又全面兼顾,深度契合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为了持续推动该法落地见效、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民族事务治理效能,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原则,确保法律规定在全国各地区、各领域统一适用,分层分类健全中央配套制度与地方实施细则,强化本法与相关法律的适用衔接,持续积累执法经验、统一追责问责标准,广泛凝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各族群众等各方参与合力,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摘要]古代少数民族文论是中国古代文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古代少数民族文人对文学现象深度思考和评价的理论总结,涉及文学本体论、作家论、创作论和批评鉴赏论等多个层面。在其体系建构的研究中,长期存在演进脉络梳理、基本特征总结以及“失语症”阐释等理论难题。综合运用历时考察与共时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可发现该文论发展轨迹呈现“双线延展、一体推进、合拢汇聚”的宏观演进脉络。“双线延展”指口传诗学与书面文学理论双线并行,共同绘制动态发展图景;“一体推进”体现为明清以降少数民族文论家与汉族文论家携手,从历时维度考察“时间性议题”,从共时维度观照“空间性议题”,整合推动文论命题深化;“合拢汇聚”则指向双方从不同层面、不同方向共同融入中国古代文论学术共同体。基于此,古代少数民族文论呈现出延续性、不平衡性、多语言性、参与性、开放性与融通性等内在特征。厘清上述脉络与特征,不仅能有效回应“失语症”命题,还为深化民族文论话语体系建设提供拓展路径,明晰少数民族文论的独特价值与交融互动逻辑,推动构建完整的中国古代文论话语体系。
[摘要]乡村治理是新时代国家治理的根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同频共振。多民族村落受人文环境和自然条件影响,呈现治理特殊性、环境地域性和主体民族性特征。如何实现多民族村落乡村治理的民族性同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创新性有机统一,是当前乡村治理中的新课题。新乡贤作为乡村内生群体,具有贤达特征,是新时代推动多民族村落乡村治理的创新主体和力量源泉,其价值发挥事关多民族村落乡村治理的柔性实践成效。以汶川县W村为个案,运用扎根理论分析多民族村落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柔性路向,可以发现,新乡贤依托自身资源禀赋、道德威望与乡土智慧开展柔性治理,既能破解多民族村落乡村治理人才空心化难题、弥补刚性治理模式短板,亦是推进多民族村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现实路径与时代必然。
[摘要]传统村落是国家治理、市场资本与地方社会在长期互动中不断生成的社会空间。列斐伏尔空间生产理论为审视贵州多民族山地村落的保护实践提供了分析框架,由此揭示出传统村落保护的核心在于维护与再平衡空间三元关系之间的秩序。整体性保护的困境,本质上源于自上而下的抽象“空间表征”对自下而上的日常生活“表征性空间”的侵蚀、规训与商品化。贵州传统村落的保护语境不同于列斐伏尔所批判的资本主义城市空间生产,其空间重构更表现为国家治理、地方发展、市场开发与民族文化主体性之间的复合互动。因此,空间生产理论需要在贵州经验中作出本土化修正,资本支配的抽象空间批判向传统村落多重力量关系的空间协商转向。据此提出,以生活权保障修复空间实践,以协商性规划重塑空间表征,以文化解释权和意义影响评估维护表征性空间,推动传统村落保护由对象性保护转向关系性保护。
[摘要]在大流动、大融居的社会结构转型中,社会工作者面临跨文化服务能力提升的需求。当前课程思政的主流模式是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附加要素嵌入专业知识体系,这一嵌入范式存在三重局限:知识与价值的二元割裂,使价值认同未能真正融入专业教育内核;缺乏对中国多民族社会情境的深入观照;研究视域集中于民族(地区)院校,普通高校相关课程建设缺乏可参照的实践路径。为解决上述局限,共同体意识需从可嵌入的外部要求转变为必须内化的专业前提,这一转变本质上是专业知识体系对中国多民族社会现实的适应性重构,是从嵌入到内生的认识论转向。以文化人类学为切入点,运用其文化整体观与多元一体理论内核,依托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构建课前结构化理解、课中视域融合、课后实践性知识生成的三阶育人路径。其核心机制在于通过文化人类学工具,将文化理解转化为文化自觉,进而升华为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实现专业能力培养与价值认同建构的辩证统一。
DOI:10.3969/j.issn.1674-9391.2026.08.016 ——民族类学术期刊高质量发展研讨会综述 2026年7月24-26日,由西南民族大学主办、《民族学刊》编辑部承办的“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民族类学术期刊的使命与担当”学术研讨会在成都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云南大学、华中
JOURNAL OF ETHNOLOGY, VOL. 17, NO. 08, 01–10, 2026 (CN51-1731/C, in Chinese) DOI:10.3969/j.issn.1674-9391.2026.08.001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advancement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
JOURNAL OF ETHNOLOGY, VOL. 17, NO. 08, 11–18, 2026 (CN51-1731/C, in Chinese) DOI:10.3969/j.issn.1674-9391.2026.08.002 Abstract: A diversified dispute resolution system for overseas Chinese represent
JOURNAL OF ETHNOLOGY, VOL. 17, NO. 08, 19–27, 2026 (CN51-1731/C, in Chinese) DOI:10.3969/j.issn.1674-9391.2026.08.003 Abstract: Based on the generative logic of “symbolic identity—community cohesion
JOURNAL OF ETHNOLOGY, VOL. 17, NO. 08, 28–36, 2026 (CN51-1731/C, in Chinese) DOI:10.3969/j.issn.1674-9391.2026.08.004 Abstract: Cultural heritage serves as a pivotal carrier for fostering a strong s
Academic Paradigm Innovation and Historical Perspective Reconstruction in Ancient Capital Studies:Transitinging the Framework from Dynastic Narratives to the Spatial Carriers lf the Chinses National C
Practical Experience,Real-World Dilemmas,and Optimization Strategies for Digital-Intelligent Empowerment in the Consrtuc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al Community:An Analysis of SCOT Theory Informed by Pr
JOURNAL OF ETHNOLOGY, VOL. 17, NO. 08, 58–66, 2026 (CN51–1731/C, in Chinese) DOI:10.3969/j.issn.1674-9391.2026.08.007 Abstract: Focusing on the “Wasi Tusi” region as the object of study, this resea
JOURNAL OF ETHNOLOGY, VOL. 17, NO. 08, 67–76, 2026 (CN51-1731/C, in Chinese) DOI:10.3969/j.issn.1674-9391.2026.08.008 Abstract: The Ethnic Unity and Progress Promotion Law is an organic value system
JOURNAL OF ETHNOLOGY, VOL. 17, NO. 08, 77–86, 2026 (CN51-1731/C, in Chinese) DOI:10.3969/j.issn.1674-9391.2026.08.009 Abstract: Safeguarding ethnic unity and progress through legislative frameworks
JOURNAL OF ETHNOLOGY, VOL. 17, NO. 08, 87–98, 2026 (CN51-1731/C, in Chinese) DOI:10.3969/j.issn.1674-9391.2026.08.010 Abstract: Through a normative analysis of the Ethnic Unity and Progress Promotio
JOURNAL OF ETHNOLOGY, VOL. 17, NO. 08, 99–109, 2026 (CN51-1731/C, in Chinese) DOI:10.3969/j.issn.1674-9391.2026.08.011 Abstract: The enactment of the Ethnic Unity and Progress Promotion Law marks a
JOURNAL OF ETHNOLOGY, VOL. 17, NO. 08, 110–119, 2026 (CN51-1731/C, in Chinese) DOI:10.3969/j.issn.1674-9391.2026.08.012 Abstract: As an organic and distinctive component of the classical Chinese li
JOURNAL OF ETHNOLOGY, VOL. 17, NO. 08, 120–129, 2026 (CN51-1731/C, in Chinese) DOI:10.3969/j.issn.1674-9391.2026.08.013 Abstract: As an endogenous social group within rural communities and characte
JOURNAL OF ETHNOLOGY, VOL. 17, NO. 08, 130–137, 2026 (CN51-1731/C, in Chinese) DOI:10.3969/j.issn.1674-9391.2026.08.014 Abstract: Guizhou ranks among China's provinces with the densest concentration
JOURNAL OF ETHNOLOGY, VOL. 17, NO. 08, 138–145, 2026 (CN51-1731/C, in Chinese) DOI:10.3969/j.issn.1674-9391.2026.08.015 Abstract: Against the structural backdrop of large-scale population mobility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