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附庸”和“风雅”是两回事,而且没有任何关系。
“附庸”本指依附于诸侯国的小国。据《礼记·王制》记载,周代的礼制规定:“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