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因义务主体、权利内容与权利特质的分野而不可通约。过度抽象的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理论与缺乏体系的实践操作进一步加大了基本权利私法救济的难度。现有民法理论多将基本权利定位(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