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最近披露一起虚拟数字人相关侵权案例。法院审理认定,该案中具有独创性的虚拟数字人形象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判决侵权人赔偿15000元。
无独有偶,在历经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浙江省杭州市中(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