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15年《中日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简称《民四条约》)签署之后,日本根据条款在东北地区投资设厂。1932年后,为了更加彻底的霸占东北地区的土地,取得“合法”的利益,对“商租权”进行了重新梳理。由(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