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王某某,男,17岁,农民工。2010年10月30日来访:
我父亲替我与某某剪烫染造型社签下劳动合同当学徒工,预交押金200元,学徒费300元(一年),前3个月每月交伙食费80元。从6月11日至今,老板不教技术,(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