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生态环境协同立法作为区域协同立法的子集概念,是协同理论与环境立法的创新发展。从概念上看,流域生态环境协同立法可以定义为流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立法主体,按照立法权限和法定程序,针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