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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员工约定不缴社保,法院:约定无效-现代妇女2024年04期

公司与员工约定不缴社保,法院:约定无效

作者:梁诗晨 字体:      

案例

原告孙某诉称,其到公司加班,中午外出就餐,在等餐时受到事故伤害。后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予《工伤证》,认定其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十级。因其发生工伤时,处于未参保状态,故孙(试读)...

现代妇女

2024年第04期